2022年3月,住建部发布《“十四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》明确提出,夏热冬冷地区积极采用热泵等电采暖方式解决新增采暖需求。
2021年11月,《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》提出,实施供暖系统电气化改造,结合清煤降氮锅炉改造,鼓励因地制宜采用空气源、水源、地源热泵及电锅炉等清洁用能设备替代煤、燃油、燃气锅炉。
2019年2月,《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》在清洁能源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一项中,空气源热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被纳入其中。
发改委、环保部、国家能源局《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》各地各区“空气能热泵采暖补贴政策”相续落实,认真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标准,公共机构性质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奖励率最高达投资额50%。
发改委、科技部、商务部、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修订《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(2011年度)》“水源、地源、空气源热泵与采暖、空调、热水联供系统技术”作为国家优先发展的领域。
国家能源局、财政部、国土资源部、住建部《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》鼓励具备应用条件的城镇新建建筑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,同步推广应用热泵系统,鼓励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优先采用热泵系统,鼓励既有燃煤、燃油锅炉供热制冷等传统能源系统,改用热泵系统或与热泵系统复合应用”;“鼓励各省、区、市结合实际出台具体支持政策。”
建设部、财政部《关于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实施意见》8个领域重点支持领域,与热泵有关系的有4个。
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建筑物供热、采暖和制冷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,重点支持热泵技术、地热能等在建筑物种的推广应用。